最新:《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医药8月2日讯 8月18日,药监局就《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https://85021388.yiqi.com2X旋片式真空泵的相关知识也可以到网站具体了解一下,有专业的客服人员为您全面解读,相信会有一个好的合作!http://yiqi-oss.oss-cn-hangzhou.aliyuncs.com/aliyun/9742/Company/Goods/20210324-1025699013.jpg
2021年,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2021年版《目录》),该目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撑。近年来,随着医疗器械行业速发展,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药监局陆续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相关文件,规范增补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信息。目前,除2021年版《目录》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分类判定依据还以分类界定文件及产品界定信息等多种形式存在。为进一步完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指导基层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及监管工作,药监局组织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修订工作。
《征求意见稿》共涉及2021年版《目录》中的19个子目录,120个一级产品类别,68个二级产品类别,品举例2689个。比2021年版《目录》增加186条产品信息,涉及新增品举例600个。需要说明的是,《征求意见稿》不包含体外诊断试剂和器械组合包类产品。
《征求意见稿》以2021年版《目录》为主体框架,对相关文件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信息进行梳理整合,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属于同一产品的与2021年版《目录》尽量合并,合并后将品举例增补进2021年版《目录》中,存在特殊性不能合并的单独列明,原则上保留了2021年至2021年共五批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汇总中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信息。《征求意见稿》中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包括全部法规明确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核心判定要素,同时尽量覆盖目前所有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信息和品举例。品举例原则上符合《医疗器械通用称命指导原则》。(闫若瑜) 缺乏激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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