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新规:这类人的房子,将全面限制交易!
周末,楼市传来2大重磅消息,直接关乎每一位买房人,值得关注:1、重磅!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进行不动产交易;
2、4月1日起,个人新开银行卡还须填写这份告知书。
1新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进行不动产交易
突发!最高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 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根据这份通知,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通知提出,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同时,要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据悉,为加强网络执行查询不动产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各级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大力推进“点对总”不动产网络执行查询。
根据媒体报道,法院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的“点对总”网络执行查询功能,已经涵盖了下面45个主要城市,它们是: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威海、青岛、潍坊、烟台、淄博、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珠海、南宁、桂林、北海、海口、三亚、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大理、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等。 2017年,全国法院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到被执行人房产26.8万套,为便利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作出了重要贡献。 相信不久以后,全国所有的不动产信息,都可以被法院迅速、便捷地查到。 老赖无处遁身的时代,正在到来。这意味着,国人的整体素质、中国的市场环境正迈上一个新台阶。
附政策原文: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号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xinfang/590096f8d7677a6fb4dbcc4b19908630/740x376n.jpg一、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三、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与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建立同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应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四、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时推送至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时反馈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国 土 资 源 部2018年3月1日
24月1日起,个人新开银行卡还须填写这份告知书
2018年2月5日,江苏省公安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开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的通知》(苏公通〔2018〕42号)(以下称《通知》)。
从2018年4月1日起,对所有在江苏省内银行网点柜面新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自然人(仅限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实行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并由被告知人填写《开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书》。
按《通知》要求,告知书的内容主要有:1、自然人申请开立个人账户时,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的要求及法律责任;2、自然人申请开立个人账户时,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以及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法律责任;3、对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个人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的的法律责任;4、自然人申请开立个人账户时遇到涉嫌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可疑情形的处理办法。
《通知》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以下称账户),保证自然人合法、规范开立和使用个人账户,避免被违法犯罪人员用于转移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赃款。《通知》要求,各银行做好对存款人的告知、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存款人提出的异议。对在实施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过程中,出现的扰乱、谩骂、殴打银行工作人员以及阻碍、干扰银行网点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银行网点属地派出所要立即出警处置,开展身份核实和信息采集,并依法进行处理。
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公害。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多项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相关规定,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例如,根据银行对个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的不同,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银行在规定的异常情况下可以拒绝开户,主要包括个人身份存在疑义时拒绝向银行出示辅助证件、组织他人开户、有明显理由怀疑开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银行向客户提供转账时间选择,并将个人非同名账户ATM转账调整为资金在24小时后到账。此次《通知》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打击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发挥重要的作用。
开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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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信息来源新华社、南京日报
有钱、有房、有车,人人都想! 这个帖子好无聊啊! 视死如归的架势啊! 被楼主的逻辑打败了! 楼主人气很旺! 楼主给脑残下了定义! 顶一个! 楼上长在线啊?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