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巩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主要路口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导和教 ...
巩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进行专项整治。 行动中,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主要路口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导和教育,提醒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向驾乘人员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引导电动车驾乘人员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大队统一部署,重点查处城区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戴上头盔,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 在此,巩义公安交警呼吁广大市民: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自我安全防范,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巩义公安 |
春去春来,巩义市康店邙岭的花如期盛开:菜花黄,杏花粉,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岁月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