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记者从全市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职称政策有较大范围的调整。 申报时间和评审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8月25日前将审核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从9月1日起接受审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 ...
日前,记者从全市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职称政策有较大范围的调整。 申报时间和评审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8月25日前将审核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从9月1日起接受审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初级任职资料受理时间为10月9日至11月11日。 对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政策有所调整。“年满50周岁或在农村工作3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机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这一规定,2010年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再执行,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2011年起停止执行。 在乡镇中心校从事中小学教研的工作人员,从今年起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将按照教研员的评审条件进行申报评审。 新的政策对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学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今后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时,技工学校毕业生比照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学历同等对待,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并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比照大专学历对待。 申报卫生和计生系列(专业)护理专业主任护师的人员,从今年起需具备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护师5年以上,且所在医院符合床位和设岗要求。对于不符合学历要求但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 此外,从今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需要注意的是,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共党校。
|
|